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颁布实施以来,县国土资源局立足自身职能,严格贯彻执行《电力法》,搞好项目用地服务,努力解决电业项目对土地资源的需求,着力为潢川县域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现将国土局贯彻执行《电力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超前规划,充分预留电业项目发展用地空间
在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我局充分考虑民生项目发展用地空间。抓住当前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利时机,在不突破规划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创新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增划基本农田弹性指标,将电业部门“十三五”规划期间变电站建设等项目,全部纳入土地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确保项目用地需求,对能确定具体用地位置的,全部落图,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为电业项目用地发展进行超前谋划。同时,对新申报项目的土地预审时,将涉及线路走廊等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项目,要求避开或采用地下埋设方式与城市建设相协调,保护已经依法设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通道,要求不得在此区域内进行开采矿产资源等活动。
二、统筹谋划,全力保障电业项目发展用地需求
统筹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及时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潢川县年度用地指标合理分解下达,对民生项目用地需求量较大的予以适当倾斜。2017年申报的县产业集聚区110千伏变电站用地报件,获得省政府批准征收7.23亩,目前已经投入使用。其他电业项目正在与电业局积极对接中。同时对输电线路工程(包括线杆、塔基)原则上不要求实施征地。
三、工作建议
1.变电站选址及规划线路基桩占地等,应及时与国土、规划等部门进行沟通,提前报备,避免出现占用基本农田现象发生。项目经过土地预审后,国土部门会根据调整后的规划进行更加科学的选址。
2.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国家不断加大对电力、能源等项目的投资,电力项目也会越来越多,电力项目又是惠民工程,为便于工作衔接和项目审批手续快速办理,建议电业部门明确专人专组,将全县电力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汇总,统一办理项目用地手续,避免出现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情况的发生,已经发生未批先建的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亚玲)一、超前规划,充分预留电业项目发展用地空间
在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我局充分考虑民生项目发展用地空间。抓住当前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利时机,在不突破规划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创新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增划基本农田弹性指标,将电业部门“十三五”规划期间变电站建设等项目,全部纳入土地规划重点项目清单,确保项目用地需求,对能确定具体用地位置的,全部落图,安排用地计划指标,为电业项目用地发展进行超前谋划。同时,对新申报项目的土地预审时,将涉及线路走廊等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项目,要求避开或采用地下埋设方式与城市建设相协调,保护已经依法设立的电力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通道,要求不得在此区域内进行开采矿产资源等活动。
二、统筹谋划,全力保障电业项目发展用地需求
统筹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及时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潢川县年度用地指标合理分解下达,对民生项目用地需求量较大的予以适当倾斜。2017年申报的县产业集聚区110千伏变电站用地报件,获得省政府批准征收7.23亩,目前已经投入使用。其他电业项目正在与电业局积极对接中。同时对输电线路工程(包括线杆、塔基)原则上不要求实施征地。
三、工作建议
1.变电站选址及规划线路基桩占地等,应及时与国土、规划等部门进行沟通,提前报备,避免出现占用基本农田现象发生。项目经过土地预审后,国土部门会根据调整后的规划进行更加科学的选址。
2.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国家不断加大对电力、能源等项目的投资,电力项目也会越来越多,电力项目又是惠民工程,为便于工作衔接和项目审批手续快速办理,建议电业部门明确专人专组,将全县电力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汇总,统一办理项目用地手续,避免出现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情况的发生,已经发生未批先建的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