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组通〔2016〕29号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人民团体各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是关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一件大事。按照中组部统一部署,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一)切实维护党章尊严。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应当定期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组织应尽的义务,必须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不得无故拖延,不能由他人或组织垫交、扣缴。要把按规定收缴党费作为党组织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基本任务,发挥党费工作的教育功能和政治功能,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过程,成为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章党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过程。
(二)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对党员进行引导,防止简单化。对普通党员,要讲清楚按规定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是做合格党员的起码条件,使上交补交党费过程成为党员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觉悟的过程。对党员干部,要讲清楚按规定交纳党费为普通党员作出表率,是党员干部的分内职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当以身作则,每月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各党(工)委要对所辖基层党组织进行教育,讲清楚按制度规定缴纳党费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就要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础制度做起,把从严治党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二、严格自查自纠
这次专项检查,以《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为政策依据,严格对照进行。
(一)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自查自改为主要形式。各党支部要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2008年4月以来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检查,对党员的基本情况和交纳党费的具体情况进摸排分析,帮助党员搞清楚自己是否存在欠交、少交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检查和整改,对不主动、足额交纳党费的情形,教育引导党员主动补交,原则上不要代扣代缴。各党(工)委要督促指导、协调帮助所属党支部搞好自查自改,重点指导党支部区别不同情况,把握政策界限,提前做好预案、妥善应对补交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还应查找和解决自身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做好整改工作,对因不了解党费规定而没有足额缴纳党费的,教育引导其主动补交; 对补交党费确有困难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其他群体中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并上报一级党委批准,可少补交或不补交;对补交数额较大、一次性缴纳确有难度的,由本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并上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可在一定时间内分期补交;对未经党组织同意少补交甚至不补交的要严肃批评,拒不改正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三、严格执行党费工作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建立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要将党费工作制度严格起来,执行到位,提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坚持党务公开。党支部每年至少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由党支部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进行公布,并在会议室或其他显著位置张贴,接受党员监督。各党委(党组)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上报告党费收缴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代表的审议和监督,报告的内容要属实,报告的数据要准确,既要肯定工作成绩,又不回避存在问题,同时要针对问题加以改正。
(二)落实领导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具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做好经常性收缴工作;党委(党组)要落实领导责任,将党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解决一些党组织不重视、不过问、不关心的问题;县委把党费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严格督促检查,重点解决指导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情况。
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要于2016年10月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县直工委在10月中旬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党费收缴工作进行检查,对开展自查自改工作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将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各单位要上报党费检查情况报告及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邮箱:hclxyz2016@163.com
附件: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潢川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