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17第8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5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编号:2017第8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365asia二楼不动产登记股
联系方式:0376395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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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 单元号 | 权利人 | 地址 | 用途 | 土地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 | 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411526002045GB00003F0001 | 潢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城信用社) | 潢川县2街道45街坊跃进东路 | 综合用地 | 552.8 | 1903.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首次登记 |
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5月8日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