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17第2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9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编号:2017第27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365asia二楼不动产登记股
联系方式:03763951902
联系方式:03763951902
序号 | 不动产 单元号 | 权利人 | 地址 | 用途 | 土地面积(㎡) | 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411526001008GB00001W00000000 | 马建国 | 潢川县3街道8街坊南海街南国西天1号 | 城镇住宅 | 7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 首次登记 |
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8月24日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