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2017第1号
编号:2017第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1月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768128913
联系方式:03768128913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潢川县1街道45街坊春申办事处幸福路454号 | 权利人由代秀英更正为代秀荣 | 房地一体登记 |
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12月15日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