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17第2号
经初步审定,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编号:2017第2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365asia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376395190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左明奎 冯静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潢川县1街道35街坊西关街环城二巷 | 411526001035GB00001W00000000 | 293㎡ | 住宅用地 | 转移登记 |
潢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3月1日
2017年3月1日